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修改为:
1、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本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招标人将按渝建【2015】420号文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检测结果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的规定。
二、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三段文字修改为:
施工中所选用的建材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50325—2010的要求,施工单位需对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控制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50325—2010及其他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招标人将按渝建【2015】420号文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的规定。
三、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工程质量5.2文字修改为:
5.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5.2.1本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发包人将按渝建【2015】420号文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检测结果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的规定。检测结果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2承包人需对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控制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 50325—2010及其他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进行治理,治理后进行复检,直至复检合格,初检、治理、复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中(五)20项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以附件表格式样为准填报。
五、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2018年6月29日已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均按已公布金额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苑1栋学生宿舍装修改造工程20项主要项目清单
重庆工商大学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