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6月6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