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9号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部 长 金人庆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一日
上一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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