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逸智楼及艺术学院窗帘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一、采购执行编号:CTBUCG-2017087
二、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逸智楼及艺术学院窗帘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85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逸智楼及艺术学院窗帘 |
8.5 |
0.4 |
|
六、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
七、询价有关事项说明
(一)询价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14:00-14:30。
(二)询价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询价文件制作费,并于报名时间到重庆工商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未缴纳询价文件制作费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厚德楼8016。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询价文件制作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工商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南岸校区厚德楼8016,电话:62769774)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4日14: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14:30。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我单位恕不接受。
(七)询价时间:2017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14:30
(八)询价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厚德楼8009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
八、询价文件制作费、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询价文件制作费
1、询价文件制作费金额200元,售后不退。
2、缴纳方式:
(1)个人银行卡(a、PC端登陆网页缴费 b、工行手机银行缴费 c、自助ATM机缴费)
(2)工行企业网上银行缴费
3、竞标人在投递响应文件之前须缴纳规定金额的询价文件制作费,询价文件制作费在2017年10月23日上午12:00前必须到账。若竞标单位基本账户为工行的,询价文件制作费须使用工行企业网上银行方式缴纳(请在相关操作界面选择缴费项目“重庆工商大学标书制作费”);若竞标单位基本账户为工行之外的其他银行的,竞标单位授权代表使用个人银行卡方式缴纳(请在相关搜索框中输入“重庆工商大学标书制作费”),该询价文件制作费视为该个人所代表的竞标单位缴纳。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投标项目缴费操作手册》。
4、竞标单位在相关操作界面中,必须准确填写的项目有:
(1)投标项目编号:CTBUCG-2017087
(2) 采购计划编号:
(3)竞标单位全称
(4)竞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
(5)竞标单位联系电话
(6)竞标单位对公结算账号
(7)竞标单位开户行名称
(8)询价文件制作费具体金额
(二)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金额:4000元。
2、缴纳方式:
(1)个人银行卡(a、PC端登陆网页缴费 b、工行手机银行缴费 c、自助ATM机缴费)
(2)工行企业网上银行缴费
3、竞标人在投递响应文件之前须缴纳规定金额的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在2017年10月23日上午12:00前必须到账。若竞标人基本账户为工行的,询价保证金须使用工行企业网上银行方式缴纳(请在相关操作界面选择缴费项目“重庆工商大学投标保证金”);若竞标人基本账户为工行之外的其他银行的,竞标人授权代表使用个人银行卡方式缴纳(请在相关搜索框中输入“重庆工商大学投标保证金”),该询价保证金视为该个人所代表的竞标人缴纳。具体操作方式参照询价文件制作费缴纳方式。
4、询价文件制作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2次分类缴纳,不得合并缴纳。询价保证金以工行企业网上银行方式缴纳的,竞标人的询价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询价保证金以个人银行卡方式缴纳的,该询价保证金视为该个人所代表的竞标人缴纳。询价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竞标人已录入系统的对公结算账户,不退回个人银行卡账户中。
(三)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退还询价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总价(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且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2年质保期结束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到重庆工商大学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CTBUCG-2017087”。
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重庆工商大学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3100027609024907533
重庆工商大学咨询电话:(023)62769774
九、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含窗帘类商品的制作或销售。
十、询价有关说明
1、报价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及封口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报价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的报价为闭口价,并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
4、成交原则:完全符合或者高于采购技术参数要求,满足商务要求,质量和服务较好,且报价最低。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5、“第二篇 技术参数及要求”与“第三篇 商务要求”中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6、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第四篇格式要求”装订。文件壹式叁份,一正贰副。
7、拟成交供应商如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放弃成交等情况,采购人在综合考虑排名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的报价后,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成交或者重新开标。
十一、采购单位基本资料
采购单位全称:重庆工商大学。
详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厚德楼8016。
联系人:阎老师
邮 编:400067
电 话:(023)62769774
传 真:(023)62769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