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要求,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单位采招工作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编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附件2: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知
(渝财采购〔2022〕6号)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