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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简介

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调整处级机构及干部职数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6〕62号),学校于2016年11月10日设立“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为处级行政管理机构,目前已经到位7名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重庆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校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的招标和采购工作。

在新的岗位和新的要求下,采招中心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重庆市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廉洁、规范、务实、高效”处室作风引领下,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团结同事、率先垂范,以“责任担当之心”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环境,务实地完成好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实现“依法依规、勤俭节约、保障有力、服务发展”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