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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作风、安全稳定和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与重庆市有关招标与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学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归口管理工作,代表学校履行采购人管理职责。

三、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代表学校履行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四、牵头组织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审核及签订工作,协调处理采购合同执行的有关问题,协助处理采购合同履约的重大纠纷。

五、负责学校分散采购项目的咨询、指导、监管与备案。

六、受理采购与招投标项目的质疑,协助办理采购与招投标项目的投诉事宜。

七、负责学校政府采购进口货物外贸手续的办理与服务。

八、配合学校财务、资产、基建、后勤等部门编报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

九、参与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论证、验收;协助办理有关项目付款。

十、加强学校采购信息化建设及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十一、采购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二、承担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